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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残运动员投保保险公司不接
合肥晚报本报铜陵讯 7月中旬,铜陵市正在积极开展选拔智残运动员活动,以备战今年9月的全省首届特奥会。正当铜陵市残联为此事积极筹备时,一件事情却意外地使残联工作人员犯难:市残联原打算等智残运动员名单确定后,给每位运动员购买一份保险,然而,与当地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了接触洽谈,至今无一家保险机构愿意承担这笔业务。
据铜陵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体育竞赛竞争激烈,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为运动员购买保险是出于对运动员的爱护和关心。根据规定,铜陵市此次要组织15人以上的参赛队伍,参加全省首届特奥会。按理说,在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一次能获得15人以上的人身保险业务,哪家保险机构都不愿错过。7月中旬,铜陵市残联与当地多家保险公司洽谈时,许多保险公司都表示出浓厚的合作愿望,但是进一步得知被投保人是智力残疾运动员后,保险公司大多表示业务“不好做”或要请示上一级保险公司再做决定。
7月12日,记者得知情况后,对铜陵市内的保险公司进行了采访。一位不愿意公开单位名称和姓名的保险业务员介绍了其中的情况。原来,保险公司之所以不愿意承接这笔保险,是因为智残运动员投保目前还是国内保险法规的盲区,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因此任何一家保险机构都不愿意轻易地越过“雷池”。
这位从事过多年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业务员介绍,智残运动员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大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现行的《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赛场上的风险是个未知数,为智残运动员承保就要担负着比正常人更大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通常不愿意承接这样的业务。铜陵市残联工作人员坦言,正是考虑到比赛场上的风险和出于对残疾运动员的关心爱护,残联才主动为运动员购买保险的,但却没有想到为智残运动员投保竟是保险业目前的盲区。
据悉,国家体育总局于2002年9月27日颁布的《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所属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并从事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的运动员能享受基金会提供的“互保”,因条件严格,铜陵市的智残运动员无法享受基金会提供的“互保”。
目前,铜陵市残联仍在就智残运动员投保事宜与各家保险公司接触,恳请保险机构给予理解和支持。
来源:合肥晚报200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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