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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春节前后换发《残疾人员证》

 

  11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优抚处了解到,沈阳市将于明年春节前后开始换发《残疾人员证》,残疾军人、残疾工作人员(包括检察院、法院)、残疾警察、残疾民兵民工,尽快到所在单位或领取残疾抚恤金的区(县)民政局填写《2004年换发残疾人员证件登记表》,完成新证办理前的登记工作。

  据了解,换发《残疾人员证》是为了配合2004年10月1日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实施。在换发新证之前,需要全面整理伤残人员的档案和相关数据。

  优抚处的负责人提醒大家,填表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近期本人2寸彩色照片4张。换证前,沈阳市民政局还将与交通、旅游、保障等相关部门协调,为残疾军人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如果就换证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各区联系电话:和平区22855329 沈河区24842890 大东区84312299 皇姑区86842659 铁西区25850285 东陵区24210370 新城子区89862066 于洪区25833250 苏家屯区89120644 新民市27624114 辽中87892857 康平87343073 法库87125638

来源:时代商报 200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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