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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买履》
加入时间:
9/1/2004
阅读次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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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戒知戒智
E-mail:
guangzhihan@163.net
嘲笑古人就象发现光头上的一块疤那样容易,嘲笑今人就象猪八戒承认自己想回高老庄那样困难。但问题是,嘲笑古人和嘲笑今人不过是一面镜子的两面。一个美梦只能做一回,但一个错误,古人犯过,今人却不一定能吸取教训,免于重犯。
记得上小学读古文“郑人买履”时,对郑国人买鞋只认丈量过脚的尺子却不认自己真的脚,不仅感到费解,而且还和智力尚待大开发的同学们窃笑许久。光阴流逝,智力增加,想不到现在智力大增的我却不得不来一回“郑人买履”。这次“买履”,我不知是嘲笑自己适合还是嘲笑别人便宜。
我爱人的户口要从其娘家迁移到我们新家来。不知是我们交待不清,还是她哥哥办事太认真。我只叫他们打个户籍证明即可,他却去新办了个户口簿。我想,这没有什么问题。谁知居委会办事人员说,不行。好在我大胆,说:我公安局认识人,你在迁移申请上写上同意盖章即可。通过第一关后,我通过朋友向派出所办户口迁移的民警打探,得出的结论是,非得当地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不可。我翻开那本新户口籍。户口籍上的“注意事项”第一项是这样写的:“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我怎么也想不通法律效力、依据怎么就抵不上当地派出所所写的证明和这证明上的一个公章,那这证明不得脱胎于户口簿吗?相信户籍证明不相信户口簿不和“宁信度,无自信也”的“郑人”一样。没办法,我得重复“郑人买履”的故事,到爱人娘家的派出所打个证明盖个章,把自己的脚用尺子量一量得出脚的尺寸,否则买不到鞋子穿。“郑人买履”有了现代版。
可以告慰我自己的是,我和“郑人”惟一的区别是我是被迫的。我不犯“郑人买履”的“痴呆”,我就办不了户口迁移。我双脚奔走在办事的路上,我多想说:“何不试之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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